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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使用证据的要求
美国商标法中关于“商标使用”的规定非常严格。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商标律师陈伟涛律师介绍说,不仅只有已经在美国使用的商标才能最终获得注册,而且对于注册成功的商标也有强制使用的规定,否则注册商标也会被美国专利商标局主动撤销。那么美国商标局对商标使用证据有什么具体要求呢?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商标律师陈伟涛律师对此做了详细介绍。

商标使用证据的形式要求
商品商标的使用证据:可以作为商品商标的使用证据有产品的标签、包装、带有商标的产品照片、产品的陈列(产品目录)和展览。但是不提供真实的产品。不能作为产品使用证据的类型有:发票、提单、订货单、宣传册、名片、公开出版物、传单等。
服务商标的使用证据:主要是有关所提供服务的手册、广告宣传或名片,以及上述证据形式的照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证据形式不能仅仅显示商标,而且必须涉及所提供的服务。
商标使用证据的文件格式要求
原则上,美国专利商标局接受纸质或电子版的使用证据。但是为了方便电子化管理,往往使用证据都是通过电子上传的方式提交,因此最好提供JPG或PDF格式的使用证据。
美国专利商标局不接受任何产品实物的使用证据。
商标使用证据的数量要求
美国专利商标局要求申请人/注册人以宣誓书的形式声明在所有的商品/服务上都有真实的在商业上使用该商标。但是在提供使用证据时,往往一个类别只要求提供一件使用证据即可,而不是所有指定的商品/服务都需要提供。
有时,商标局会把一个大类别下的产品分成几个小组,要求每个分组内要求提供至少一件使用证据。
商标使用证据的一致性要求
设计商标的使用证据要求:使用证据上的商标要清楚显著,且必须与申请/注册的商标一摸一样。如果申请/注册的是中文商标或有独特设计的英文商标或图形商标,那么使用证据上的商标必须与申请/注册商标保持一致,不能有任何简繁体、字体、加粗、变斜等变化。
标准字体商标的使用证据要求:但是如果申请/注册的是纯英文商标,且声明了英文字母为普通字体(Standard Characters),则使用证据上的英文商标可以采用大小写、粗细体等与申请/注册商标稍有不同的英文字母。
商标使用证据的真实性要求
使用证据必须提供真实的产品照片,而不是产品的设计图纸或宣传照片。
注意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省事提供伪造的PS使用证据图片,一旦发现即会被驳回申请。
商标使用证据的语言要求
如果使用证据上有除英文之外的文字,必须提供认证的英文翻译。因此我们建议最好提供全英文的使用证据。
如果无法提供全英文的,建议申请人/注册人选择英文所占比重较多,中文比较好翻的使用证据。
法岸律师事务所陈伟涛律师专精商标法,如果您有美国商标注册问题、商标购买/出售/转让需求、美国商标纠纷、美国商标侵权或美国商标诉讼事宜,请联系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商标律师陈伟涛律师,法岸律师事务所陈伟涛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商标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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