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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注册的主簿注册和副簿注册
依据美国商标法,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注册簿分为:主簿和副薄。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商标律师陈伟涛律师介绍说,只有具有显著性的商标才能在主簿注册进行注册申请,显著性来源于商标独特的特征或对商标长期广泛的使用。
缺乏显著性的商标,虽然没有资格在主簿注册,但是可以在副簿注册提出申请。通常,只有当审查员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主簿注册的注册申请时,副簿注册才能被了解到。因此,副簿注册的商标申请通常由主簿注册的商标申请修改而来。当然,如果申请人认为商标具有描述性但可能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也可以直接在副簿注册提交申请。副簿注册只有一种申请基础,即必须基于实际使用,也就是说该商标必须已经在美国商业上合法地使用才能申请副簿注册。陈伟涛律师表示,获得副簿注册的商标在保护力度上不如主簿注册,但是,副簿注册较主簿注册更灵活,而且对一部分缺乏显著性无法获得主簿注册的商标,通过副簿注册同样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保护。
副簿注册商标证示例

主簿注册
注册证是商标使用的表面证据,一般情况下可直接展示商标注册证用作商标在美国商标的使用证明。
注册证是证明商标注册人在美国持有该商标并使用该商标的证据。一旦商标主簿注册所有人认为其商标权受到了他人侵犯,欲采取异议或者诉讼程序保护其正当权利时,该主簿注册可以作为证明其具有该商标专用权以及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的初步证据或确实证据。
注册证可用作宣示商标专用权。主簿注册商标可以获得全国范围内的通告,可以使未经授权的使用者无法证实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该商标的,这对于确定侵权和赔偿额是非常重要的。
主簿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美国海关与边防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登记备案,登记后可以享有更高程度的执法机构的主动保护措施,阻止侵犯知识产权货物通关,增加进出口商品的保护力度。副簿商标则不能再美国办理海关备案。
主簿注册的商标在主张权利或处理侵权纠纷时可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主簿注册的商标可依据马德里协定延伸至其他马德里成员国。
主簿注册的商标可在其使用的货物上标注®的字样。
主簿注册的商标可在注册后第5和第6年间可提交“不可争辩性声明”,该声明经审查通过后任何人不能助长缺乏显著性或者使用在先等对该商标提出撤销。副簿商标则不享有该项权利。
主簿注册的商标在法院裁定中可享受三倍损害赔偿原则,包括律师费以及其他各种费用。
副簿注册
为缺乏显著性但能够却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标,提供了第二种注册方式。
基于美国副簿注册,为该商标在其他一些国家获准注册或获得优先权创造条件。部分国家商标法规定,欲注册的商标必须获得申请人原属国注册或第三国注册后才能在该国获得保护,如果申请人想在这些国家获得商标保护,可以基于美国的副簿注册。
允许使用®注册标记。
可阻碍在后近似商标的注册,能阻止他人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在副簿注册的商标,经过连续5年使用,可以申请上升到主簿中去。陈伟涛律师提醒,升级方法是使用满5年后,重新递交一个该商标在主簿注册的新申请。一般不能把副簿注册的商标“转换”到主簿。
法岸律师事务所陈伟涛律师专精商标法,如果您有美国商标注册问题、商标购买/出售/转让需求、美国商标纠纷、美国商标侵权或美国商标诉讼事宜,请联系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商标律师陈伟涛律师,法岸律师事务所陈伟涛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商标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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