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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版权申请的具体操作
我如何注册我的版权?
美国版权局通过电子版权办公室 (eCO) 提供在线注册。要注册作品版权,请需要向美国版权局提交完整的申请表,以及要注册作品的副本。请参阅申请表格。陈伟涛律师提醒,如果您通过邮寄向美国版权局提交作品副本,无论注册成功与否,这些副本是无法返还给申请人的。
我可以在注册我的作品时选择任何标题吗?
是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任何标题来标识您需要注册的作品。但是,标题不受版权法保护。此外,申请中的所有信息都应准确无误,因为它构成了注册记录的基本内容。陈伟涛律师提醒,美国版权局当前的系统只接受包含罗马字母和/或阿拉伯数字的标题,标题不得含有其他类型的字母、数字或字符,例如中文文字。另外,它也不接受变音符号,例如 ç、à、ñ 或 ü。
在完成我的申请时,对作品标题有什么具体要求?
陈伟涛律师建议不要使用无具体含义的通用标题,例如“无标题”、“没有标题”、“暂定标题”或“尚无标题”。以通用名称注册的作品很难在公共记录中找到。此外,美国版权局当前的系统只接受包含罗马字母和/或阿拉伯数字的标题。它不接受其他类型的字母、数字或字符,例如西里尔字母(Cyrillic)或普通话。它也不接受变音符号,例如 ç、à、ñ 或 ü。申请资料应如实填写,作为登记备案的依据。
美国版权局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美国版权局注册官费,参见第 4 号通告。
美国版权局接受信用卡付款吗?
如果通过美国版权局的在线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或者通过美国版权局办公室现场办理申请,则可以使用信用卡支付。如果通过邮件进行注册,则不接受信用卡。美国版权局的某些其它收费项目,也可以接受信用卡付款。如需更多信息,可参见第 4 号通告。
是否必须提交作品副本?提交后是否会返还?
您必须提供一份或多份要注册作品的副本。所提交的副本将不予退还。如果您使用美国版权局的在线服务平台在线注册,您可以提交作品的电子副本。对于某些特殊情况,陈伟涛律师指出,即使您在线注册,国会图书馆也有可能要求您提供作品纸质副本。如果有此要求,您则必须按指定要求进行提供。根据美国版权法第407和408条的规定,所有提供的副本和识别材料,包括已被拒绝注册有关副本和识别材料,均为美国政府的财产。
我如何知道是提交我作品的电子版还是纸质版?
以下情况下,陈伟涛律师强烈建议上传电子副本:
您的作品未发表。
您的作品仅出版了电子版本(例如仅作为下载的电子书),并未出版纸质版本(例如精装书或平装书)。
您的作品已发表,并且允许或要求提供识别信息(而不是要求提供作品的完整副本)。
您的作品首先在国外出版了电子版本,无论后来是否出版纸质版本。
您注册的是音乐作品,并且该音乐作品仅以音频格式(例如 CD、LP 或数字音频文件)发布,但并未以印刷格式发布,例如活页乐谱。
您注册的是建筑作品。
您团体注册下列作品:(i) 在同一张专辑中发表的,且不超过 20 首的音乐作品。(ii) 在同一张专辑中首次发布的,且不超过20个的录音作品、照片、艺术作品或唱片内页文字说明,同时该专辑发行了电子版本未发行实体版本。(iii) 不超过 750 张的(已发表或未发表)照片。
什么情况下必须提交电子版本?
陈伟涛律师指出,如果您为下述情形之一进行团体注册,则必须提交电子版本:
不超过 10个的未发表作品。
系列出版物(如杂志或期刊)不超过 3 个月的连续发行。
同一份报纸或时事通讯一个月的出版发行。
由个人作者创作并首次在期刊上发表的一组作品。
由个人作者创作并首次在线发表的一组网络短篇文学作品。
用于安全测试的一组项目。
什么情况下必须提交实体版本?
陈伟涛律师指出,下列三种情况申请人必须向美国版权局提交作品的实体版本:
在向美国版权局提交版权申请之前,您的作品首次在美国出版,并且该作品以实体形式出版,例如光盘、DVD 或平装书。
在向美国版权局提交声明之前,您的作品首先在美国出版,并且该作品同时以实体和电子形式出版(例如通过光盘和下载形式同时发布的录音作品)。
在您向版权局提交声明之前,您的作品首先在国外出版,并且该作品首先以物理形式出版,例如光盘、DVD 或平装书。
美国国会采取的安全措施会损坏递交的实体拷贝吗?
陈伟涛律师提醒,为避免必要的安全措施对您的实体拷贝造成损坏,请将以下物品包装在盒子中而不是信封中,以便邮寄到版权局,包括电子媒体(例如录音带、录像带、CD 和 DVD)、缩微品、照片、以及易损的的广告、彩色复印件和其他印刷品。
我可以在同一申请中注册多件作品吗?
一般来说,每个申请只能注册一件作品。但是,陈伟涛律师同时也指出,这条规则有几个例外,每个例外都有严格的要求。如果您不符合这些要求,美国版权局可能会与您联系,这将延迟注册审查,或者也可能直接拒绝注册申请。了解更多关于一次申请注册多项作品的具体信息,参见34 号文。
我必须在申请中使用我的真实姓名吗?我可以使用艺名或笔名吗?
法律并不要求在申请表上一定要使用作者的真实姓名。陈伟涛律师提醒,如果用假名提交,请在提供有关作者的信息时勾选“假名”框。
我的个人信息会公开吗?
是的。陈伟涛律师提醒,当您向美国版权局登记您对某件作品的版权主张时,一个公共记录就产生了。您提供的有关版权注册的所有信息都将向公众公开,并将在网络上公开。
注册过程需要多长时间,我什么时候可以收到证书?
美国版权局处理版权申请所需的时间各不相同,具体取决于该局在您提交申请时收到和需要处理的申请数量以及与申请相关问题的多少。陈伟涛律师介绍,他所代理的版权申请所花的时间,从一个星期到半年不等。点击这里,更多关于当前处理时间的信息。
我可以通过计算机硬盘上提交我的手稿吗?
不可以。除 CD-ROM 外,不接受软盘和其他移动介质(例如 Zip 磁盘)。因此,版权局一般仍需要作品的打印件或录音件进行交存。但是,如果您使用 eCO eService 在线注册,您可以提交您作品的电子副本。陈伟涛律师提醒,即使您在线注册,如果国会图书馆要求您提供硬件拷贝,您也必须按要求提供。如需更多信息,请参阅第 7b 号通告,国会图书馆收藏的已出版版权作品的最佳版本,以及第 7d 号通告,国会图书馆强制要求提供的副本或唱片。
我可以通过CD-ROM提交我的作品吗?
可以。陈伟涛律师指出,美国版权局要求提供作品CD-ROM套装的最佳版本,包括随附的操作软件、说明手册和印刷版本(如果套装中包含)。
我的作品必须发表才能受到保护吗?
版权保护不需要出版。
我必须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什么样的更改才能提出新的版权申请?
如果对作品的更改是实质性的和创造性的,而不仅仅是编辑上的变动或微小的改动,您可以提出新的版权申请。这样,修改的作品将称为符合要求的新的衍生作品。陈伟涛律师举例说,仅仅是在整个作品中进行拼写更正并不能用以进行新的版权申请,但添加一个额外的章节就可以了。关于衍生作品和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参见第14 号通告了解更多信息。
美国版权局有特殊的邮寄要求吗?
除非根据国会图书馆的“最佳版本”要求提供硬件版本,在线注册只需提交作品的电子副本。参见通第7b号通告。陈伟涛律师提醒,如果提交纸质申请,美国版权局要求将申请表、作品副本和申请费这三项要素放在同一个包裹中一起发送。另外,任何单个箱子的重量不能超过 20 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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