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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商标“Hannah4U” 获得美国商标注册证书
保健品商标“Hannah4U”的基本信息
保健品商标“Hannah4U”的商标申请于2020年11月14日由陈伟涛律师递交。于2021年8月17日直接获得美国联邦商标注册证书。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商标律师陈伟涛律师精办商标注册,从业以来在美国专利商标局为客户成功注册了大量商标,包括保健品商标注册、餐饮商标注册、农产品商标注册、服装商标注册、珠宝首饰商标注册、电子电器商标注册、手表商标注册、餐饮连锁商标注册、建材商标注册、生活办公用品商标注册等等,客户遍及中国、美国、加拿大、欧洲等地。
资深商标律师陈伟涛律师为Hannah4U在保健品行业的长期发展和品类扩张奠定了坚持的法律基础和品牌保障。“Hannah4U” 主营:膳食补充剂; 膳食和营养补充剂; 膳食食品补充剂; 天然膳食补充剂; 蛋白质膳食补充剂等。除美国商标注册外,专业商标律师陈伟涛律师还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商标法律方位,包括美国商标近似驳回答辩、美国商标续展、美国商标转让、美国商标变更、美国商标异议申请、美国商标侵权被诉和解、出具停止侵权律师函、亚马逊投诉及维权、美国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
商标注册号:6,454,224
商标申请提交日期:2020年11月14日
商标公示日期:2021年6月01日
商标注册日期:2021年8月17日
商标代表律师:陈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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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补充剂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简称FDA)公布了《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DSHEA),对膳食补充剂作出如下规定一种旨在补充膳食的产品(而非烟草),它可能含有一种或多种如下膳食成分,一种维生素、一种矿物质、一种草本(草药)或其他植物、一种氨基酸、一种用以增加每日总摄入量来补充膳食的食物成分,或以上成分的一种浓缩物、代谢物、成分、提取物或组合产品等。也包括在得到批准、发证、许可前已作为膳食补充剂或食品上市的、已批准的新药、维生素或生物制剂。DSHEA对膳食补充剂作为定义规定了其组成内容和标记要求:产品形式可以使丸剂、胶囊、片剂或液体;产品不能代替普通食物或作为膳食的唯一品种,产品标识为“膳食补充剂” 。
具体规定
1、产品形式可为丸剂、胶囊、片剂或液体状。
2、不能代替普通食品或作为膳食的唯一品种。
3、标识为“膳食补充剂”
4、一种得到批准的新药、一种得到发证的抗生素或一种得到许可的生物制剂,如在其分别得到批准、发证、许可前已作为膳食补充剂或食品上市的产品。
健康危害
美国科学家指出没有任何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膳食补充剂能够降低身体健康的服用者的癌症风险。膳食补充剂中的β-胡萝卜素、维生素C和维生素E等抗氧化物质甚至能够产生有害的生物效应,导致癌症。通过服用补充剂的方式摄入抗氧化剂可能是一把双刃剑。这种化合物会在人体内充当氧化强化剂或者干扰诱导细胞凋亡等保护性过程。
法岸律师事务所陈伟涛律师专精商标法,如果您有美国商标注册问题、美国商标纠纷、美国商标侵权或美国商标诉讼事宜,请联系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商标律师陈伟涛律师。陈伟涛律师擅长美国商标注册、美国商标近似驳回答辩、美国商标续展、美国商标转让、美国商标变更、美国商标异议申请、美国商标侵权被诉和解、出具停止侵权律师函、亚马逊投诉及维权、美国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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