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是两个自由主体之间的关系,为什么美国的破产法确横刀立马通过破产保护插手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为什么破产法和破产保护将债权人的债权击碎?为什么破产法和破产保护“偏袒”债务人?破产法虽然保护了债务人,难道没有侵犯债权人的财产权利吗?这是破产法和破产保护面临的道德困境和道德拷问。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破产律师陈伟涛律师在此文中表达了自己看法。
圣经与破产法的隐秘关联
为此,我们先引用两段出自《圣经旧约申命记》的两段话:
“At the end of every seven years you shall grant a release of debts. And this is the form of the release: Every creditor who has lent anything to his neighbor shall release it; he shall not require it of his neighbor or his brother, because it is called the LORD’s release” (Deuteronomy 15:1-2)
上面的大概意思是说:上帝正是看到人们因债务而贫穷困苦,所以特别吩咐以色列人,每七年的最后一年,要豁免他人一切的债务(申命记15章2节)。这一段体现了美国现代破产法中债务免除的概念,当债务人深受债务重压的时候要在适当的时机和条件下给与债务免除。法岸律师事务所纽约资深破产律师特别指出,第7章破产保护可以连续申请,但必须间隔8年以上,这与圣经中每7年进行一次债务免除可做类比。
“...in the seventh year you shall let [your Hebrew slave] go free from you. And when you send him away free from you, you shall not let him go away empty-handed; but you shall supply him liberally from your flock..." (Deuteronomy 15:12-14).
这一段的意思是说:若有一个希伯来奴隶被卖给你,服侍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你任他自由的时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从你羊群、禾场、洒榨之中,多多地给他,耶和华你的神怎样赐福与你,你也要照样给他。”(申15:12-14)法岸律师事务所纽约资深破产律师认为,“你任他自由的时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这与美国现代破产法中财产豁免的概念遥相呼应。
债权的强力保护 VS 对债务人的宽恕和赦免
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破产律师陈伟涛律师认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道德力量,一种道德力量是倾向于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强调债务人要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比如中国民间哲学中“父债子还”、“人死债不烂”的说法。另外一种道德力量就是上面圣经所体现的对债务人进行宽恕、对债务进行赦免的道德力量。两种道德力量在历史文化的不断发展中此消彼长,在社会中形成一种均衡。
中美破产法的文化和法律对比
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破产律师特别强调,在美国社会,宽恕和赦免的道德力量相对来说更为强大,这也是美国拥有完善和成熟的破产法律法规的原因之一。比较而言,中国社会倾向于对债权人债权进行保护的道德力量更为强大,因此,中国目前只有针对公司和企业的破产法,没有针对个人的破产法和破产保护,个人无法申请破产保护,因此中国目前的破产法也被戏称为“半部破产法”。
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破产律师指出,中国的这种现状尤其文化和历史因素的成因,比如中国历史上的农业社会不鼓励提前消费和奢侈消费,主张量入为出,反对寅吃卯粮。同时小农社会人们的活动范围和信用范围局限于家族和乡村之内,长期缺乏成熟的个人信用体系,在社会范围内个人信用难以跟踪确认。
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破产律师陈伟涛律师同时强调,中国近几十年市场经济突飞猛进,经济成就斐然,市场和文化环境与历史上大不相同,可以说是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信贷消费,如房贷和车贷已经十分普及,个人信用制度借助信息时代的技术突破也实现了飞跃式发展。但是,破产法依旧滞后,只有适用于公司和企业的“半部破产法”,这种状况迫切需要改变。据法岸律师事务所资深破产律师所了解,目前深圳,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已经开始试行《个人破产管理条例》。在积累立法和实践经验后,可以预计中国也将推出适用于个人的破产法,从而完善现代破产法律体系。但就目前而言,个人破产保护可以说是“运气不佳”且“诚实”的债务人在美国才可以享有的法律权利。
总结:专业破产律师解析破产法和破产保护的道德困境
美国破产法的破产保护措施,尽管为债务人提供了宽恕和免除债务的机会,却也引发了道德和法律上的争议。破产法的核心理念源自《圣经》中的债务豁免原则,这与现代破产法中的债务免除概念相似。专业破产律师陈伟涛律师认为,美国社会更倾向于支持债务人的宽恕,而这种文化价值观在破产法中得到了体现,相较于中国更强调债权保护的法律传统。尽管美国的破产法保护债务人,但对债权人的财产权利构成了挑战。中国目前仅有针对企业的破产法,缺乏个人破产保护,这一现象亟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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